Q:如何寄入金錢?
A:依規定收容人購買飲食、生活日用等一般消費,每日限新臺幣300元,故宜避免寄送太多金錢,除因自費醫療等特殊情形,每一送入人對個別收容人每日限一次,每次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且收容人之保管金總額已逾十萬元者,本監得限制送入金錢之次數或數額,以免收容人養成奢侈浪費習慣,其寄入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