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9
- 資料點閱次數:3918
遠距接見
前言:
本監為便利收容人親屬利用居住所附近之矯正機關視訊設備與遠地收容人接見,使收容人親屬可以不必經過舟車勞頓探視遠地服刑或羈押之收容人而辦理本業務。
一、申請程序:
• 填具遠距接見申請單 ,申請單可至本監接見室服務台索取或按附件下載檔案。
• 申請時得檢具親屬相關證明文件 並自行選擇適當時段於一週前以掛號郵寄或傳真 方式向本監提出申請,經本監審查核准後,會以電話、書面或電子郵件回覆申請 人,通知排定之接見日期與時間。申請人接獲通知後,依排定辦理之時間親自至受理遠距接見作業之機關,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並填具辦理遠距接見登記單後即可與遠地之收容人以網路連線辦理接見。
二、適用對象:
收容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及二親等內之姻親。
三、不適用對象:
• 經檢察官、法官諭知禁止接見及通信,或因違規停止接見尚在考核中者。
• 未依排定時間辦理遠距接見達三次者,本監得停止其申請辦理遠距接見三個月。
四、接見時間 :
週一至週五每日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接見時間每次為三十分鐘,並以一次為限。
五、遠距接見相關問題詢問 :
TEL:089-672005 FAX:089-672752 戒護科
附件下載
- 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遠距接見申請單.pdf93 KB 109-01-22 下載次數:122
- 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遠距接見申請單.odt13 KB 109-01-22 下載次數: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