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屬綠島監獄:回首頁

:::

綠島監獄與犯保臺東分會舉辦車禍篇專題演講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11
  • 資料點閱次數:72
台灣綠島監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東分會共同安排該分會法務專員謝明翰先生蒞監舉辦車禍篇一專題演講。該活動於11月8日假綠島監獄日新堂舉行當日活動由該監調查科長親自接待,活動中首先介紹發生車禍時怎麼辦﹖1立即停車,檢查雙方人損及車損狀況。2如有人受傷立即叫救護車將傷者送醫。3保持現場完整,報警處理。4於適當距離設警告標誌,防止後車追撞。5通知保險公司。6自行拍照留證據。接著講述如何判斷是誰的錯﹖向警察申請下列資料進行判斷1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2現場照片、現場圖。3已方談話筆錄。4道路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5打官由法官判斷。其次又談論肇事者有什麼法律責任﹖1刑事責任刑罰國家懲罰犯罪行為。2過失傷害6月以下有期徒刑告→訴乃論。3業務過失傷害1年以下有期徒刑→告訴乃論。4業務過失致重傷3年以下有期徒刑→告訴乃論。5過失致死2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告訴乃論。6業務過失致死5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告訴乃論。6民事責任損害賠償→填補私人損害。最後重要一點如何和解可分為1訴訟上和解。2向法院或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3私下和解,和解書記載不履行得逕行聲請強制執行,並經公證。以上幾點是我的經驗與各位一起分享,演講會現場參加之收容人回應埶烈,有多位收容人發言提出問題請教謝專員,謝專員並且耐心一一解說,整個活動於當日11時結束。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