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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屬綠島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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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綠島監獄98年公開甄選儲備約僱人員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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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綠島監獄98年公開甄選儲備約僱人員須知 一、報名期間:98年1月6日起至1月12日止。 二、口試日期:98年1月13日上午10時整,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三、名額:擇優錄取若干名。 四、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僱用之日起至僱用原因消滅止。 五、工作地點:臺灣綠島監獄(臺東縣綠島鄉中寮村192號) 六、資格條件:高中(職)以上畢業,符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特種考試四等監所管理員應考資格、年齡及體格檢查標準,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七、其他:男性已服兵役,持有退伍證明文件者。 七、工作項目:協助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工作。 八、待遇: (一)高中(職)學校畢業者33,220元。 (二)高中(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36,750元。 (三)高中(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40,320元。 九、報名方式:意者請於98年1月6日至98年1月12日上班時間內向本監人事室索取報名表或至本監網址http://www.gip.moj.gov.tw/ 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中下載列印使用,並於98年1月12日前送達臺灣綠島監獄人事室收(臺東縣綠島鄉中寮村192號)電話:089-672099。 十、本次甄選係儲備性質,經錄取者列入候用名冊,俟職務出缺按成績高低順序通知僱用,未於規定期限內報到者,以棄權論,並註銷錄取資格。 十一、列入候用名冊者候用期限為2年,期間已年滿45歲或期滿未獲僱用者即喪失僱用資格;如經僱用於僱用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約僱原因消失、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應即解除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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