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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屬綠島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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篳路藍縷之建監史要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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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島監獄大門

一、綠島監獄成立濫觴

  民國50年代,鑑於臺灣本島各監獄常有惡劣收容人滋事,囚情並不安定,時主管監獄業務之臺灣高等法院監獄科(註1)主科姚治清先生,於一番苦思因應良策後,欲擇一適切地點,成立高度管理及隔離之監獄,收容此類頑劣難以管教之收容人。
  當時,孤懸於台東海外之綠島,有一軍方指揮部,為辦理流氓管訓業務及收容臺灣各地軍事監獄政治犯處所,全島那時僅有軍方吉普車一輛,對外交通其一為蘭嶼輪每週停泊碼頭數次,每次一小時,供輸綠島居民所需之民生日用品;其二為軍方木殼船(金星福),供部隊官兵之生活補給。因綠島漁港規模小,缺乏水電、電話等設施,具有能與本島訊息隔絕隔離之特性,綠島遂為姚主科治清先生選定設監之所,其並即研議報部籌建綠島監獄事宜,而後核准興建綠島監獄之經費為新台幣800萬元,採收容人自建方式辦理,並由姚主科治清先生,率先進入綠島勘查選擇建監地點。
(註1:民國38年至61年間,司法行政部因襲大陸時期舊制,各地監獄仍委由臺灣高等法院監督,直到民國61年10月,司法行政部為提升監獄督導效能,訂定「加強獄政監督權實施方案」,修法將高等法院管轄的各監獄,改為直接隸屬司法行政部,並將臺灣高等法院監獄科裁撤,相關人員改編配置監獄司。資料來源:法務部,歷史印記百件珍貴獄政檔案,p29,2009。)

二、選賢任能之籌備作業

  建監前,司法行政部與臺灣高等法院徵選主辦人員,時任新竹少年監獄秘書張鑑金先生,經典獄長張金銘先生推薦擔任主辦籌建,於後並成為綠島監獄之首任典獄長。張典獄長鑑金先生甫獲命令,旋挑選具領導才能及營建技術之職員,計徵選有李正傑先生任戒護科長、簡西湖先生任作業科長(具營建技術)、謝來傳先生任總務科長、李秉昌先生任秘書並代表典獄長駐臺東監獄督辦業務,其他人員則由部院指派先後到任。
  繼而,經人介紹覓得原營建包商工頭一人,並以作業導師名義雇用後,再尋水電、木工、水泥工等技術工人數名,皆以管理員之薪水僱用,然前列人員之薪資與時社會技工、工人工資相差甚遠,經另補其差額,時僱用之管理員方欣然前往綠島工作;另管理員人數不足部份,均錄用認真聽話且具有水泥工、木工、鐵牛車司機等專長之綠島在地青年,與工人一同參加建監工作,至此,官方及民間人員大致齊備。
  旋後,部院函令各監獄配合建監工程,慎選有志願且具營建技術或體能強壯之收容人80名擔任小工作業,並給予放寬假釋條件及其他寬厚處遇,俟調查作業完畢,即將該等收容人先後移禁臺東監獄集中收容待命。

三、建築藍圖繪製原委

  為有效節省建築圖說經費,典獄長張鑑金先生乃親自設計電線桿型之建築基圖,並積極於收容人中物色相關人才,終後幸逢一收容人,其入監前職業即為建築師,並志願借調至臺東監獄執行刑期,同時配合張典獄長於監內協同繪製出綠島監獄之建築藍圖。
  經二人焚膏繼晷、勤事不怠,曠日二月餘後藍圖方成,張典獄長除核予該收容人勞作金外,繪圖期間,每夜並購買宵夜點心慰勞該名收容人,勉其能有效節省建築圖說經費,俟建圖完成,旋將綠島籍管理員集中於臺東監獄辦公大樓抄寫建材分析近六十日,後待圖說一切底定,即送請臺東合格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審核,俟審核通過後,函報時之司法行政部核備施工。

四、籌建委員會之設置

  籌建委員會由時任臺東地方法院院長管國維先生擔任主任委員、地檢處首席檢察官黃尊秋先生擔任副主任委員、臺東監獄典獄長黃少卿先生擔任委員、典獄長張鑑金先生擔任總幹事。
  籌建委員會成立後,張典獄長每至臺東海岸靜思眺望,凝視著海洋上那團雞心塊狀之浮影墨漬-綠島,不禁每每興嘆,為著如何將龐大建監建材運至綠島工地而憂心不已。一日,其於凝神中忽焉想起國父遺教中「吾心信其可行,則移山填海之難,總有成功之日」此言,從此建立信心,心隨豁然,且將此言列為建監座右銘,伴之戮力以赴。

籌建委員會開會情形   籌建委員會成立
朱司長士烈【圖中者】、管主任委員國維、黃副主任委員尊秋、姜所長貫虹等人召開籌備委員會議。   籌建委員會成立時紀念照
五、突破建監材料運送困境

  起初,讓這些籌備委員們始料未及的,交通不便雖成為綠島設置隔離監獄之絕佳考量點,卻亦成為興建時之一項亟需解決的問題。那時,首先洽商臺東縣政府管有之蘭嶼輪,希冀能協助建材之運送,然此輪船雖可依市上運價托運,可僅供載人及生活日用品,且該輪船以補給蘭嶼島居民生活為主,在綠島只繞行停泊一小時,時間短暫,經評估後只能作罷。
  接者,續洽海軍總部,期望能藉由國軍之協助,順利完成運送,幾經協商後,克服多項運送困難點,國軍終而答應以登陸艇運送,且應允專開二班航次,然卻在臺東綠島碼頭無倉庫儲放建材之情形下,又恐水泥不能久存,加上建監非一朝一夕之功,此合作計畫亦得放棄。
  皇天不負苦心人,在最後接洽了國防部後,因該部所屬綠島指揮部具有木殼船,每月均有不定航次,以補給指揮部官兵人員生活用品,經再三協商懇求,方應允開全航次專航載運建材,且將建監主要建材,紅磚、鋼筋等較重建料,改在臺東新港上船,克服了臺東富崗、綠島均無深水碼頭之問題,至於其他較輕便建材,則用「德隆三號」此較大漁船托運,終能開始綠島監獄之實體建造。

六、建監土地取得之協商
    建築基地經籌建委員會多次派人勘查後,選定綠島鄉中寮村現址, 為購買建監用地,由時任鄉長陳天飛先生在國民黨綠島分部辦公室,召開土地購買協調會,時地主約近20人與會(每人均佔有一小塊土地),此協調會前後屢經五次召開,然地主們仍不肯出售土地,讓委員們再度陷入建監困境中。
  協調會中,地主們堅持著,「我們只有這塊小土地,每年可種地瓜、花生,且以此為主食,可是賣出的錢,一下就用完了,到時後土地也沒有了,那以後要怎樣生活?」。
國民黨綠島分部辦公室
於國民黨綠島分部辦公室,由陳鄉長天飛主持土地購買協調會情形。
 
臺東監獄黃典獄長少卿
當時臺東監獄黃典獄長少卿【圖中者】、陳鄉長天飛【圖右者】及陳課長頂福【圖左者】,勘查購買建監用地,野波蘿下放置骨灰土罈情形。
  最後,陳鄉長勸告鄉民們,「綠島有機關,才有人來,有人來才有錢留綠島,綠島人民的生活才能改善,並且可錄用綠島青年擔任職員,創造工作機會」,此番曉以大義之言,加上監方人員極力勸說地主,若他們堅持不賣,屆時仍會以徵收方式處理,終而雙方達成協議。
  此番監方所花經費,計有購地費用新台幣30萬元,另遷移墓地每座新台幣5000元,共10座,而經查驗所謂之墳墓,僅係各處「野波蘿」(註2)下放置之骨灰土罈。
(註2:即指露兜樹科的「林投」,又叫做露兜樹或是華露兜,多年生常綠性的大型灌木【可達3~5公尺高】,多數是直立型,但植株成長後的分枝,往往兩兩纏繞,呈現半蔓藤現象。)
 
查建監用地
張典獄長鑑金【手持斗笠者圖左者】及陳課長頂福【圖右者】查看建監用地情形。
查建監用地時之留影
右起管主任委員國維、黃副主任委員尊秋、陳鄉長天飛、陳課長頂福、黃委員少卿及張典獄長鑑金勘查建監用地時之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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